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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系班级管理制度

发布者:音乐系 | 点击量: | 发布时间:2017年04月09日


为了加强班级管理,维护本班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,创建“文明班级”,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,特制定本班管理制度:

   一、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尊重教职人员的劳动,服从管理。

   二、按时完成各任课教师或班主任、班干部布置的各项任务或工作。

   三、遵守课堂纪律,上课时不准交头接耳,做到端坐静听,积极思考,不得影响他人上课,并认真上好每一节课及晚自习。

   四、严格履行请假制度。有事须经班主任或系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;不迟到、不早退,因事迟到要喊“报告”,经允许后,才能进入课堂。上课期间一律不准会客。

   五、保持教师及黑板的清洁,每节课前或课间由值日生清除无关内容。离开教室时要关好门、窗、灯,养成良好的习惯。

   六、严禁在校内公共场所吸烟。尤其在教室、实验室、图书室、食堂、会场等。

   七、严禁衣着不整进入教室,上课时脱帽。

  八、要按时作息。学习、工作和课间休息、午休时间及夜间息灯后不得在校内、教学区楼道、宿舍区楼道内吹、拉、弹、唱、喊、闹、大声喧哗,严禁酗酒、赌博、打架斗殴,扰乱学校正常的教学、科研和生活秩序。

   九、不准任何人在校内携带匕首等管制器械。严禁堵塞消防通道、不得擅自动用、损坏消防设备、器材。

   十、严禁考试有夹带、交头接耳、作弊等现象。

  十一、严禁在本班中搞“同乡会”或拉帮结派。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,一经发现并按学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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