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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乐系演播厅应急疏散预案

发布者:音乐系 | 点击量: | 发布时间:2017年04月09日


一、演播厅是音乐系排练、演出的教学活动场所,进入演播厅必须遵守安全规定,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。

二、在演播厅举行集体活动时,管理人员应提前打开安全门,做好应急措施,观众必须对号入座,严禁拥挤、起哄等扰乱公共秩序的现象。

三、发生火灾事故,管理人员应及时疏散群众,组织灭火,并根据火灾情况报警。

四、对突发治安事件,管理人员要对肇事者进行控制并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,保护好现场,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破案。

五、在处理突发事件中,对推诿、扯皮,耽误时间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者,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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