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提升理论课命题的质量,更加准确的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,根据主管领导的指示,结合理论组各位成员的建议,形成此命题规范。
一、考试形式
音乐系理论课分为两类:必修课与选修课。必修课全部采用闭卷考试;选修课如果采用开卷考试,必须向系领导写出开卷申请,获得批准方可开卷。考查课中的随堂考试代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,可以采用开卷考试的形式。
二、试卷命题
1、命题采用代课老师为主导、教研室为辅助的共同命题模式。
2、试卷在命题时根据教学大纲,紧扣教材,要求基本覆盖本学期所学的全部内容。试卷中基本知识占60%,重点内容占25%,难点内容占15%左右。试题要有较高的区分度、效度和信度。试题的难易适中。
3、试卷中客观题约占60%,主观题约占40%。
4、闭卷考试课程的试卷,全部采用A、B两套试卷。每套试卷包括一份试题、一份答案与评分标准。开卷考试课程试卷可采用一套试卷。
4、每份试题的题型不少于五种。可采用填空、判断、选择、名词解释、简答题、问答题、分析题、论述题等题型,命题老师也可根据课程的特点自行设计合理的题型。
5、填空、选择、判断题中,每个小题的分值不超过2分。
6、答案与评分标准中,主观题的得分分值,一般要精确到3分以内。
三、格式
1、文档格式:.doc
2、纸张:16开
3、页边距:上20mm、下20mm、左20mm、右20mm
4、行距:单倍行距
5、题头:黑体四号(居中)
6、一级标题:黑体小四号
7、正文:宋体五号
四、审核
试题采用教研室主任、主管教学副主任二级审核体系。命题老师命题结束,先由教研室主任统一检查,再送由主管教学副主任最后审核。
音乐系理论教研室
2016年6月15日